索 引 号: | 000560171/2024-09775 | 主题分类: | 土地 | 发布机构: |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发文日期: | 2024-03-29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作废公告 |
作废公告 | ||||
发布机构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:2024-03-29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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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ZFGG145 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【(2023)京0106执11698号】、执行裁定书【(2023)京0106执11698号】将谢尚勇名下位于固安县育才北路东侧、朝阳大道北侧孔雀新城恒园27#2-1304的房产【不动产权证书号:固房权证固房权字第201508177号、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固房他证字第20153762号】转移登记至杨春雨名下,我局将为其办理转移登记。 因无法收回上述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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