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信息公开
索 引 号:000560171/2024-09775主题分类:土地发布机构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发文日期:2024-03-29文  号:有 效 期:  有 效
名  称:作废公告
作废公告
发布机构: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:2024-03-29

      编号:ZFGG145
    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【(2023)京0106执11698号】、执行裁定书【(2023)京0106执11698】将谢尚勇名下位于固安县育才北路东侧、朝阳大道北侧孔雀新城恒园27#2-1304房产【不动产权证书号:固房权证固房权字第201508177号、不动产登记证明号:固房他证字第20153762号转移登记至杨春雨名下,我局将为其办理转移登记。

因无法收回上述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

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 202403月29日   

打印此页  关闭窗口